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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异议是指公众(包括企业公司和个人)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,在法定期限内,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。
对于品牌商标持有人来说,商标异议是一个重要保护手段,能有效避免商标被摹仿和抢注。但同时,对于商标注册人和投资人来说,商标异议却很可能被大品牌公司滥用,出现恶意异议的情况,阻碍自身合法合理的商标注册。
近日,由百务通商标通受理申请注册的“淘播”商标,遭到了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的异议。阿里巴巴认为商标注册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摹仿、抄袭了阿里巴巴旗下“淘宝”等驰名商标,认定“淘播”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导致不良社会影响,因此请求不予注册。
为了维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百务通商标通组织专家团队,积极收集事实材料,成功“保住”了申请人的商标。
商标局认定“淘播”商标与阿里巴巴相关商标存在一定差异,不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、误认,摹仿、抄袭驰名商标等观点缺乏事实依据,最终决定:“淘播”商标准予注册!
在此,百务通商标通提醒大家,尤其是中小微企业,在注册商标时,如果遇到恶意异议的情况,一定要委托靠谱优质的商标代理机构,积极答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!
附:商标局关于“淘播”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